台湾的学院现代主义中西文化关系与中国现代文(5)
【作者】网站采编
【关键词】
【摘要】《现代文学》每期都有一个专号,卡夫卡专号选了三篇卡夫卡的作品,一个是《判决》(Judgment),一个是《乡村医生》(TheCountryDoctor),一个叫做《绝食的艺
《现代文学》每期都有一个专号,卡夫卡专号选了三篇卡夫卡的作品,一个是《判决》(Judgment),一个是《乡村医生》(TheCountryDoctor),一个叫做《绝食的艺术家》(TheHungryArtist),大家都很熟悉了。我问了一个没有办法回答的问题就是:为什么只选这三篇?我猜测可能就是根据那些评论文章的介绍,第一期所选的三篇,一定是在《卡夫卡短篇小说选》里面,一定是Philip Rahv文章里面提到的,果然不错,Rahv那篇文章里提到了,特别是《乡村医生》。我最近找了一些研究卡夫卡的评论的资料,才发现现在的学者认为,其实这些作品里面,卡夫卡早期最重要的小说就是《乡村医生》。为什么《乡村医生》这么重要?因为它出版的时间是相当早的,单行本和其他的作品合在一起出的,大概是1917年,正是中国文学革命的那一年。《判决》也很早,1913年就出版了,《变形记》是1915年,如果现在我来主编,我一定把《变形记》放进去,可是我觉得《变形记》长了一点,后来他们就把《变形记》翻译出来了。我猜测王文兴很喜欢《判决》,里面讲一个年轻人跟他爸爸之间的关系,爸爸最后一生气说:“你怎么乱交女朋友,有本事你给我从桥头跳下去自杀。”他就规规矩矩地从桥头跳下去自杀了,结局很荒谬。而《乡村医生》的重要性,我想稍微花几分钟时间来讲一下《乡村医生》的问题,和台湾的现代文学有怎样的联系。我觉得当一个外国的文本进入一个本土的、在地的环境的时候,有个基本的因素就是从陌生化变成非陌生化,和《现代文学》的理论正相反,《现代文学》的文本是陌生化,本来很熟悉的东西一改就觉得很陌生了,你会感到一种疏离、一种距离,所以有人说《现代文学》的文章很难读,可是这些难读的东西进来,你怎么接受?可能是和自己本土文化里面的一些现成因素不自觉地发生了关联。大家知道卡夫卡生活在布拉格,二十世纪初奥匈帝国统治下的布拉格虽然历史非常悠久,可是比起维也纳还是一个小城。而卡夫卡自己在一个保险公司做事,是为工人服务的保险公司,他的特长就是工人去世的时候,亲属怎么获得保障。他写过一篇这方面的论文,听说现在有人还在用。他生活在一个典型的布拉格犹太人家庭里面,也是跟几个朋友一起办杂志、写文章。他所担心的就是什么时候被征兵征去了,跟我们那时候一样,就怕自己也被征兵,到了军营怎么办,每个人都胆小。最重要的就是,你看卡夫卡的大部分小说,特别是《乡村医生》,它的那个写实的背景是乡村。当然后来像《城堡》(TheCastle),像《审判》(TheTrial),那是一种泛神话式的东西,你搞不清楚,比如说《城堡》,那个城堡到底是什么东西,那个测量师进来就问:“那里面是什么?”也搞不清楚。而这个《乡村医生》,很多学者认为,很明显的是把一个典型的十九世纪的写实主义的人物——一个乡村医生——变成这个小说的主人公,我甚至认为完全是福楼拜式的,大家知道包法利夫人的丈夫就是在乡下做医生的。其实这样的典型人物,我想在奥匈帝国照样也会出现。你看他这个故事表面上非常写实,文字从英文翻译成中文不难,这个译文是欧阳子翻译的,我昨天晚上特别对照了一下,翻译得相当好,至少她用的英文本比我那个英文本好,我用的那个英文本不大好,我不记得是谁翻译的,有好多种英文译本。可是根据有的学者研究,这篇小说,如果英文翻得好的话,在小说的前三分之一,一直到医生找马找不到,后来他的女佣叫Rosa,把猪窖踢开之后,发现里面有两匹骏马,这个管马的马夫就说:“好啊,你赶紧走吧。我不走了,我要强奸你的女佣,强奸Rosa。”他抱住Rosa的时候,本来动词是过去时,突然就变成现在时了,然后下面那一句,医生说:“好,我就走了。”扬着鞭出来,就从自己家的后门来到了十里以外的病人家前门,时间的观念、空间的观念一下子被压缩起来,变成了现在时,德文也是现在时,就是present,一直到最后,根据这个英文译本,又变成了过去时。
有学者认为,这个中文没有办法翻译,搞不清楚为什么是这样,我想很可能就是在大家并不重视的地方,卡夫卡就一点一点地把德文原来的模式改变了。德勒兹(Deleuze)研究卡夫卡的德文,认为他代表了一种少数的文学,是到了一个小国家仍然采用大国的语言,这种大国的语言到了小国家反而成了少数语言,他认为这种少数语言本身就有一种颠覆性,甚至于有一种革命的潜力。这些我们先不要管。这里面可以看得出来,卡夫卡是从当时的德文句型里面,转变了一部分句子的结构——因为我不懂德文,我不敢卖弄太多的德文,我都是从别人那里看来的——然后把读者带进了一个梦魇式的情境里:到底是医生做的一个梦呢,还是说整个的一个经验?医生到了十里外的一个村人家里,那个村人家里一个年轻的孩子睡在床上,他爸爸妈妈给他酒喝,他就看着那个小孩子,问有什么病,小孩子偷偷跟他说:“你来干什么,我现在在等死,你不要来打扰我。”小孩爸妈不让医生走,医生就再去看一下,发现他果然有病,他的肚子右边有很大的一处溃烂,有蛆虫在里面钻来钻去,拍成电影很难看。医生就被逼把衣服脱掉,睡在小孩子的旁边。这个时候,他的马好像有了神性一样,马就在窗子外面看,催他走,就差没有讲话。他就光着身子,拿了皮袄赶快出来,说:“好吧,我们赶快回去吧。”可是那马不听话,在雪地里面慢慢地走,然后医生就说:“你看,我这个医生也完了,我的位置要被别人占去了,我以后不应该再出来,被这些人骗了。”当他逃出去的时候,有人在唱歌,说把这个医生杀掉吧。医生变成了一个牺牲品,那个孩子也是一个牺牲品,有人说他是上帝的牺牲品,有人把他和《圣经》里面的约伯比较,有人把他和瓦格纳的《帕西法尔》(Parsifal)里面的安福塔斯作比较,有个骑士一直在受伤。当然还有学者把这个伤口看成一种语言上的象征,因为伤口里的血是玫瑰红色的,德文就是rosen,那位女佣又叫Rosa,都是玫瑰的意思。所以研究卡夫卡的妙处就是你研究不完,很多人在一点点地研究这些细节,可是作者到底是不是有这种意思呢?我们都不知道,不一定,可是他就是让你从这些细节里面感受到,这不是一篇写实主义的小说,他的逻辑正在于写得非常实在,可是就不是写实主义小说。他是用写实主义的幌子,可是你一进去之后,就整个被颠覆了,就能看出来根本不是写实主义,故事越来越荒谬,但情节却是非常有逻辑性的,一步一步最后走向一个荒谬的境界。
文章来源:《新余学院学报》 网址: http://www.xyxyxb.cn/qikandaodu/2021/0617/622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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